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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
发布:湖南日报 时间:2015/5/11

    5月8日下午,随着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由此拉开序幕。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旨在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贯彻实施。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随机暗访、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工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城镇水污染防治情况;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船舶水污染防治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和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情况。

    为全面掌握各地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真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7个组对14个市州进行全面检查,每个组由1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带队,小组组长分别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促进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为该法的修订提出有分量的建议。

    整个执法检查活动分为3个阶段,其中5月为组织发动阶段,6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阶段,8月至10月为情况综合和审议阶段。届时,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还将向省委常委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为加强社会监督,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设电话0731-85309373,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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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局部地区

    水环境质量堪忧

    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切实加强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全省的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总体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质总体保持为优。但同时,我省局部地区的水环境质量堪忧,2014年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特别是洞庭湖水质与2013年相比呈下降趋势,总体为轻度污染。究其原因,主要是水资源总量减少导致水环境容量变小,以及湖区和环湖周边畜禽水产养殖业和农业面源污染,城镇工商业及居民生活垃圾、废水污染不断累积等所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省水资源消耗还会上升,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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